加强和改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 要结合编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“十五”计划和生态省建设规划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,按照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总体要求,认真制定或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从实际出发,充分考虑城市绿地的功能与作用,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: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绿化用地指标,依据科学合理、因地制宜的原则,安排绿化建设用地,公共绿地应当相对均匀分布。二是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。按照国家和省绿色通道建设的总体部署,努力建设城市绿色屏障,大力推进城郊绿化,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环境绿化带绿化。三是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规划编制工作,积极采用乡土树种和适应性强、经济与环境效益明显的树种。四是实行严格的城市绿化管理制度,在规划中要明确划定苗木基地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,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与管理。规划已确定的绿化用地,必须逐步建设成为城市绿地,一律不得改为它用,确需改变的要按原规划审批程序,严格履行审批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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